新華社電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9日發佈消息,去年7月5日震驚全國的杭州“7·5”公交縱火案嫌疑人包來旭已於7日以犯放火罪被提起公訴。
  2014年7月5日下午5時03分,杭州一輛載有80餘名乘客車牌號碼為浙A·3A853的7路公交車途經東坡路與慶春路交叉口時車內起火燃燒。事故造成30人受傷,其中重傷20人。
  杭州市檢察院認為,被告人包來旭為發泄對社會的不滿,在城市繁華地段、人員眾多的公交車上放火,致20人重傷、5人輕傷、5人輕微傷,並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,其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條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,遂依法提起公訴。  (原標題:杭州“7·5”公交縱火案嫌疑人被起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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